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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0490226大氣污染防治法將要出臺 PM2.5控制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
我國今年出現不同程度的霧霾天氣,部分城市的空氣污染指數不斷飆升,不少專家認為,大氣污染防治法沒有明確規定政府關于保擴大氣環境的責任,對大氣污染的指標也不明確,導致大多數地方政府優先發展經濟,忽視了對大氣污染的保護。
今年春季中國平均霧霾日數為12.1天,比常年偏多4.3天,是近年來多的一次,由于“先污染、后治理”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污染大氣的企業處罰力度較低,高也就在十萬以下,對很多企業并不能起到遏制效果。大氣污染防治應當與時俱時,盡快修改,強化法律基礎成為當前應對空氣污染的重要前提,我國現在所有的環境管理措施在短期內不能應對現在所出現的環境問題,所以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副理事長,環保部原總工程師楊朝飛認為,當前大氣污染形勢非常嚴峻,因此加強立法,加強環境執法迫在眉睫。
5月28日,環保部部長周生賢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黨組擴大會議時指出,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完成編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集中力量優先解決好細顆粒物(PM2.5)、飲用水、土壤、重金屬、化學品等突出問題。在立法層面,周生賢要求抓緊推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
環保人士如是說:重化行業主要企業必須全部安裝各種煙氣凈化、脫硫、脫硝、除塵裝置、廢氣處理設備,工業廢氣凈化器,將特別關注的PM2.5控制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
對地方政府的考核不僅要把GDP作為考核內容,還要把空氣質量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其中一項就是環境保護與經濟效益“掛鉤”。
專家建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在制定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同時,應就涉及的信息公開義務主體未依法發行法定義務,在法律責任專章中予以懲罰規定,以便更好地督促相關義務主體履行法定環境信息公開職責。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黨組擴大會議時指出,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完成編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集中力量優先解決好細顆粒物(PM2.5)、飲用水、土壤、重金屬、化學品等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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